晋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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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改进农业灌溉方式,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效率,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节水项目为抓手,牢固树立节水种植、节水增效、资源高效利用理念,推广示范节水效果好的滴灌、浅埋滴灌、微喷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强化政策扶持,逐步构建起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节水灌溉种植体系,减少地下水开采。
(一)集中连片,规模推进。以地下水超采区的井灌农田为重点,依托农业托管服务组织、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有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组织实施,以单井控制的水浇地面积为单元,规模化推进,成方连片组织实施。
(二)严格管理,公开公示。优先安排有工作基础、种植规模大、积极性高的实施主体实施。建立公示制度,以公示促落实,对实施面积、灌溉方式等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全生育期使用高效节水设施,落实节水灌溉和节水目标。
(三)因地制宜,稳妥推进。节水方式、节水作物由农民自选,尊重农民意愿。规范项目实施,实施主体要与农户签订(完善)土地流转、托管等相关合同,农业农村局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确保节水任务落实落地。
二、任务目标及节水技术
(一)任务目标。下达我市节水灌溉任务面积2万亩。(项目需资金300万元,其中省级补贴资金150万元,县级配套150万元),比传统灌溉方式亩均减少地下水灌溉约60立方米,预期节约农业用水120万立方米。实施期限:蔬菜、水果等作物为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底,小麦、玉米一年两熟等大田作物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二)节水技术。在小麦、玉米一年两熟或其他大田作物,重点实施滴灌、浅埋滴灌、微喷灌、喷灌等。在蔬菜种植区,设施蔬菜重点推广膜下滴灌等,露地蔬菜重点推广滴灌、微喷灌等。在梨、桃、苹果、葡萄等水果种植区,重点发展微喷灌、小管出流等。
三、补助标准与方式
(一)补助标准。对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实施主体,每亩补助150元(包括滴灌带、微灌带等节水设施和人工费等)。
(二)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补助。实施主体自主购买、安装、使用、维修节水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一卡通”或对公账户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主体。
四、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分解任务。根据省下达到市、县(市、区)年度任务清单,市级指导在认真调研节水方式、全面掌握实施主体和科学确定节水作物等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和实施主体,确保任务精准落地。
(二)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相关作物实施面积、节水技术方式、资金使用、补贴标准、验收方式、保障措施等,确保乡(镇)、村、实施主体等有序实施,确保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规范运行。
(三)村级公示。组织乡(镇)以村为单位填写《晋州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任务分解(核实)清单》(见附件),乡(镇)政府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实施主体三方签字并盖章,由乡(镇)政府汇总后,指导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留存公示影像资料,无异议后,存档备案。
(四)签订协议。确定实施主体后,及时与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并组织实施,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五)县级自验总结。认真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和自验工作。在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项目区,分别组织1-2次核查,要对节水设备面积、灌溉用水量和节水设施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2023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自验(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县级自验),结合实际制定验收方案,自验完成后形成报告。县级自验后,申请市级验收,并做好总结工作。
(六)实施补助。县级自验合格,公示无异议后,2023年12月底前(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使用浅埋滴灌2024年8月底前)通过“一折通”“一卡通”或对公账户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
(七)做好迎查准备。严格按要求实施,对项目实施、设备使用、节水任务完成等搞好工作总结,促进节水工作落实,迎接省、市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效节水灌溉工作,积极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任务落实。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主管同志为成员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管理,全面落实高效节水灌溉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兼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时按要求足额发放到实施主体。严禁挪用资金、延时发放等,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2023年度任务每亩补贴150元,省财政直管县按省县5:5比例筹措。省下达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不得整合用于其他开支。
(三)强化项目管理。按照省、市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实施时间节点,完善项目实施档案。将承担任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任务面积上图入册,乡(镇)、村要有实施主体面积清册,建立项目到村、到实施主体、到地块的明细档案。建立包乡(镇)、包村责任制,对实施主体严格管理,确保节水设备发挥节水效益。项目村要安排党员(村民)代表全程参与项目运作,强化公示监督。
(四)强化指导服务。成立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指导组,吸收农业节水科研、技术推广、节水设备生产企业等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节水技术指导服务,积极与有关项目实施主体对接,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制定技术指导意见,为改进灌溉方式、提高用水效率提供科技支撑。
(五)强化总结宣传。认真进行项目总结,重点对任务完成、成熟模式、减少农业用水、推进措施、节水典型、种植收益以及取得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等进行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实施节水灌溉减少“大水漫灌”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农业节水工作,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利用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项目实施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 晋州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 晋州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分包人员名单
3 县(市、区)、乡(镇)、村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分解(核实)清单
政策解读
《晋州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