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对美容美发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石家庄市《关于在全市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告》精神及晋州市卫生健康局工作要求,我单位对美容美发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截止今日,我单位共对135家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是否落实进店顾客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进店是否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店内员工是否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员工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在上岗的美容美发店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对美容美发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美容美发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全市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晋州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