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除受理举报投诉、办理转办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二、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分为月抽查和专项抽查。
三、抽查时间
(一)月抽查
大队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分解为月抽查计划,并于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月抽查工作量及抽查场所范围,通过系统生成下月抽查计划。月抽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对象名称、地址、检查时限等内容。
(二)专项检查
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大队将根据支队制定的专项检查方案,系统生成专项抽查计划。专项抽查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
四、抽查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五、抽查事项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大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抽查内容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全部事项。
(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二)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四)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六、抽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河北省消防条例》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五)《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六)《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七)《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七、抽查比例
(一)日常监督抽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为100%;其他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80%;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
(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抽查比例。
(三)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和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大队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监督抽查。
八、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九、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
晋州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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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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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01 |
2026年度 晋州市消防救援机构日常消防监督随机抽查 |
001号 |
2026年度 晋州市消防救援机构日常消防监督随机抽查 |
不定向抽查 |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为100%;其他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20%;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
2026年1月至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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