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
公告
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
公告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冀医保规〔2025〕1号)、《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23〕7号)等相关规定,我市1家医疗机构、2家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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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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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保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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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13018300223 |
晋州市福瑞康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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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13018300231 |
晋州市普惠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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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13018300289 |
晋州爱尔眼科医院 |
晋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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