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
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4    来源: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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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冀医保规20251号)、《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237号)等相关规定,我市1家医疗机构、2家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晋州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医保编码

医药机构名称

1

P13018300223

晋州市福瑞康药房

2

P13018300231

晋州市普惠药房

3

H13018300289

晋州爱尔眼科医院

 

 

晋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