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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禹诺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超强PVC防水胶(膏)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7    发布者: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河北禹诺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超强PVC防水胶(膏)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审批文号:晋行审环2025〕10

审批时间:2025年3月27日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通讯地址: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4314815

邮箱:huanbao112233@163.com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