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0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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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四季度组织抽检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丑桔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丑桔。型号规格:计量销售。被抽样单位:晋州市强东果蔬销售有限公司。购进日期2023年10月21日,不合格项目: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承检机构河北立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送达被抽样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被抽样单位采购的抽检不合格批次丑桔已经销售完毕,没有剩余。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其免于处罚。
二、1批次豆皮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豆皮。型号规格:计量销售。被抽样单位:晋州市东翼市场周秀华摊位。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1日,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承检机构:河北立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送达被抽样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被抽样单位采购的抽检不合格批次豆皮已经销售完毕,没有剩余。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其免于处罚。
、1批次豆腐丝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豆腐丝。型号规格:计量销售。被抽样单位:晋州市东翼市场陈立霞摊位。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1日,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承检机构:河北立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送达被抽样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被抽样单位采购的抽检不合格批次豆腐丝已经销售完毕,没有剩余。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其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