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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2021年(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6-23    发布者:晋州信息公开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1]17号),为做好我市 2021年(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在2021年3月18日申报的《晋州市(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2021年资金使用方案》基础上,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概况
晋州市2021年(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总体思路,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消费群体有效衔接,努力构建特色鲜明、规模发展、高端带动、集群扩展的新发展格局。2021年续建内容与2020年建设内容具有连续性,其建设内容是2020年内容的补充和升级,弥补了全产业链中的不足,对壮大龙头企业,提升晋州梨优势特色产业的智能化和机械化水平、提升晋州乃至河北的知名度非常必要。
二、绩效任务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重点支持初加工、精深加工、品牌培育与市场拓展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智能化装备提升工程项目、公共服务保障项目,提高晋州市梨果加工能力和加工水平。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引进与建设项目中加工生产线数字化建设项目投产后年新增成品产量10000吨,销售收入9000万元,年新增利润1100万元,安排农民60人就业,带动果农增收800万元。2021年精深加工项目续建将实现年产值3000万元左右,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可以有效提升加工能力,带动500人就业,每年户增收3500元。
三、项目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使用方向
中央财政资金安排我市梨产业集群1000万元项目资金。项目扶持资金重点向薄弱环节倾斜,补齐产业发展短板,重点突破梨产业集群发展的制约瓶颈和关键环节,主要支持商品化生产线引进与建设、品牌培育与市场拓展、科技创新与服务等环节。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杠杆效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将带动2.9倍的社会资本投入。
(二)具体支持环节和补助情况
晋州市2021年(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支持以下环节:一是提升采后产能。引进智能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和精深加工生产设备,做大做强梨产后环节。二是推进市场拓展。做大做强梨果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占有量。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围绕梨果全产业链开展技术创新。四是促进产销对接。积极参与梨电商产销对接大会,拓宽梨产业销售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补助对象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晋州市梨果龙头企业进行了项目自主申报。我局对各申报主体及建设内容进行了严格把关,在充分研究讨论之后,确定建设主体为河北长城果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家果品企业和晋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企业——河北长城果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雄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连续承建单位,建设内容与2020年建设内容有机衔接。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资金分配
中央财政资金安排晋州市2021年(梨)产业集群续建项目1000万元。用于晋州市(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选择产业特色突出、发展优势明显、带动示范作用强的两家企业(河北长城果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雄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实施,依据项目设计和进度安排,按实施环节(单位)单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切实发挥作用。
(一)商品化生产线引进与建设项目
1、加工生产线数字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长城果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2820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700万元,带动社会投入212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700万元,用于购置自动装箱机2套、自动码垛机1套、自动脱袋机1套、升降机3套、消防设备1套、车间监控系统1套等。
项目带动社会投入2120万元,用于购置车间温控系统1套、电子地磅4套、送料平台1套、塑料托盘1000个,及包装辅料费、撬动果农增收、运输费等。
资金补贴方式:中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建设期限: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31日
2、精深加工数字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雄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1040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260万元,带动社会投入78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260万元用于购置冻干粥流水线配套设备:1套撕碎机、1台去蒂机、1套夹层蒸锅、1套多头灌装机、1条成品水平输送线、1台产品包装机机、1套高效空气过滤系统、1套连续蒸煮线、产品蒸发器1套、发泡机1套、原料提升机1套、双面304不锈钢风淋室系统2套等。
项目带动社会投入780万元,用于建设10万级净化车间和温控系统1套、螺旋提升机1套、粉碎机1套、粉体包装机1套、多功能去核机1套、消防管道系统1套、电动地牛2台、电气电缆、以及相关的产品纸箱、周转塑料筐、产品检测费、原料果搬运制冷费、电费、撬动果农增收,产品运输费、认证服务费等。
资金补贴方式:中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建设期限: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31日
(二)品牌培育与市场拓展项目
区域公用品牌创建项目
建设单位: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用于参加旅发大会、各地大型农产品博览会等展会和品牌宣传推介与打造等,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建设内容:通过参加展会、品牌宣传、推介与打造等增加集群产品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销售市场。
资金补贴方式:中央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贴。
建设期限: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31日
(三)科技创新与服务项目
科技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用于聘请专家、技术培训等,全部为中央资金。
建设内容: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进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果树管理技术培训等。
资金补贴方式:中央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贴。
建设期限: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实施进展、协调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等具体工作。全面负责检查督促建设工作的实施,明确职责和任务。
(二)规范项目管理。按照上级批复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保证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工作总结、绩效考核报告等立案归档,形成完整、齐全的项目实施档案。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不得大额提现、白条入账。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健全督导考核。建立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机制,重点将 任务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