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州市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发展项目特色产业实施方案》的安排,河北雄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晋州市丰冠农民专业合作社、晋州市德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河北鹏达食品有限公司承担实施了晋州市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完成后,石家庄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这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建设项目进行了财务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河北雄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晋州市丰冠农民专业合作社、晋州市德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河北鹏达食品有限公司均自验合格后,向晋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2025年12月6日,晋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了初验,经验收:
项目涉及的4个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晋州市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发展项目特色产业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各项建设内容落实到位。
经初验小组实地查看,河北雄瀚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晋州市丰冠农民专业合作社、晋州市德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河北鹏达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与《晋州市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发展项目特色产业实施方案》的安排一致,所提供的票据与所支出的资金和建设内容相符,财务核算及管理完善、规范,票据合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初验结果合格。
2025年12月24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形成项目验收小组,通过听取项目汇报、实地查看建设内容、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并进行了质询答疑,认为未发生擅自变更情况,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建设内容。
现对验收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12月26日,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晋州市农业农村局电话84356956。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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