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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晋州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项目自验结果及资金拨付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8    发布者:晋州信息公开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2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的通知》(冀财农〔2023〕191号)要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补助资金29万元,安排补助实施农机镇压作业6万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对我市小麦种植集中且播种较早的小樵镇、槐树镇、晋州镇等3个乡镇进行小麦春季镇压作业。2024年3月27日组织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对小麦春季镇压地块进行了自查验收,项目组织领导到位,档案完整齐全,春季镇压实际作业面积6.06万亩,超额完成任务,通过自查验收。
晋州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补助资金29万元,其中晋州市务农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16.91万元、晋州市德农种植专业合作社9.67万元、晋州市禾汇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2.42万元。
监督电话:0311-84495536。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