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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具体问题14)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18    发布者:晋州信息公开

《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具体问题14),“晋州市湿式洗扫车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及泥浆等垃圾,随意倾倒在晋州市垃圾填埋场场区东南角一土坑内,坑内无防渗措施,存在二次环境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现报告如下。
整改目标:清理坑内残余污水,防止二次污染
整改措施:晋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立即组织人员使用抽水泵将坑内污水抽至渗滤液提升井内,进行处理。并将该处坑洼地全部覆土掩盖,覆土完成后苫盖防尘网。
整改效果:晋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东南角土坑已平整,并苫网覆盖防止扬尘。
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环保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加强职工的专业学习及培训。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