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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储备指南
发布日期:2024-11-08 发布者:晋州信息公开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储备指南》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储备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总体要求
扶持粮油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单产提升行动,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平均每万元项目资金要示范带动300亩次以上单产提升关键技术,聚焦提高各地粮油作物单产水平,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以上。
二、申报主体
资金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小麦亩产跨千斤、玉米亩产提百斤示范行动和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优先安排开展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给予支持。支持主体与享受绿色高产高效主体不重复
三、申报条件
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在2025年开展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单产提升行动。要求申报主体条件优越,有丰富的产业发展经验,辐射带动农户能力强,有从事粮油生产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或技术支撑团队;近三年无不良征信记录。
四、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着力提高大豆大垄密植、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秋粮“一喷多促”等节水、节肥、节药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与绿色高产高效、农业节水、单产提升工程县等项目建设内容不重复支持)。
对于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家庭农场一般每个补助5万元-10万元,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每个补助资金一般在10万元-25万元左右,对于部分成果明显、成绩突出、影响较大的主体,可以予以资金倾斜。
五、携带资料
所需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实施作物和面积、单产提升措施、租地合同复印件、公章。
报名地点:晋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212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0311-84495536
附件:项目申请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