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1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松申请继承李从者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从者
继承人:张松
不动产坐落:晋州市富荣路16号锦绣御城1-2-101
房屋所有权证号: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8322051108555346464
不动产用途:成套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116.0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311-84365565
公告单位: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