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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6-26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张月起因保管不善,将晋州市东城区滨河路北(运达时尚小区2-3-301),房屋建筑面积153.68㎡,仓储面积:27.88㎡,房屋所有权证:023000123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月起
2025年6月26日
发布日期:2025-06-26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