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晋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8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马于镇吕家营村及有关农户:
晋州市2025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7月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石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924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石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7月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9244公顷。
(二)范围:马于镇吕家营村位于村北(东至吕家营村地,西至吕家营村地,南至吕家营村地,北至吕家营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本公告可在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jz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晋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