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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东里庄镇中作村和马于镇吕家营村及有关农户:
晋州市2025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9月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石政转征函〔2025〕4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7.185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石政转征函〔2025〕42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9月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7.1855公顷。
(二)范围:东里庄镇中作村位于东南(东至晋州成光电源有限公司,西至中作村地,南至吕家营村地,北至中作村地)的土地;马于镇吕家营位于村北(东至晋州成光电源有限公司;西至吕家营村地;南至纬五路;北至中作村)的土地。
(三)用途:工业、城镇村道路、公园绿地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本公告可在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jz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晋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