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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0-29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雒康宁因保管不善,将东胜路6号绿色家苑8-1-202,房屋建筑面积:135.3㎡,不动产权证:冀(2018)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45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雒康宁
2025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2025-10-29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