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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0-30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赵健因保管不善,将晋州市东城区朝阳路北龙头花园30-2-302,房屋建筑面积:152.54 ㎡,房屋所有权证:023000200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健
2025年10月30日
发布日期:2025-10-30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