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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1-12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李晓存因保管不善,将晋州市丁家庄村馨雅华苑1-2-101,房屋建筑面积:138.78 ㎡,不动产权证:冀(2023)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07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存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