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用 地 告 知 书
发布日期:2025-12-04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桃园镇相古庄村、鸣鹤庄村、西赵庄村、赵兰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晋州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
地块1位于相古庄村村南(东至相古庄村地,西至一干渠,南至相古庄村地,北至相古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1817公顷;
地块2位于鸣鹤庄村村西南(东至鸣鹤庄村地,西至鸣鹤庄村地,南至鸣鹤庄村地,北至鸣鹤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7575公顷;
地块3位于西赵庄村西北(东至西赵庄村地,西至一干渠,南至西赵庄村地,北至西赵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1996公顷;
地块4位于西赵庄村西(东至西赵庄村地,西至西赵庄村地,南至西赵庄村地,北至西赵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3262公顷;
地块5位于西赵庄村西(东至西赵庄村地,西至一干渠,南至西赵庄村地,北至西赵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507公顷;
地块6位于赵兰庄村西(东至赵兰庄村地,西至赵兰庄村地,南至赵兰庄村地,北至赵兰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3698公顷;
地块7位于赵兰庄村西南(东至赵兰庄村地,西至赵兰庄村地,南至赵兰庄村地,北至赵兰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7733公顷;
地块8位于鸣鹤庄村村西南(东至鸣鹤庄村地,西至鸣鹤庄村地,南至鸣鹤庄村地,北至鸣鹤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1公顷;
地块9位于鸣鹤庄村村西南(东至鸣鹤庄村地,西至鸣鹤庄村地,南至鸣鹤庄村地,北至鸣鹤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1公顷;
地块10位于鸣鹤庄村村西南(东至鸣鹤庄村地,西至鸣鹤庄村地,南至鸣鹤庄村地,北至鸣鹤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0公顷;
地块11位于鸣鹤庄村村西南(东至鸣鹤庄村地,西至鸣鹤庄村地,南至鸣鹤庄村地,北至鸣鹤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1公顷;
地块12位于鸣鹤庄村村西南(东至鸣鹤庄村地,西至鸣鹤庄村地,南至鸣鹤庄村地,北至鸣鹤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1公顷。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开发用途为排水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本次用地只转用不征收,村委会负责对土地原承包人重新调整承包地,按照相关标准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