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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12-06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及有关农户:
为了晋州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位于村西(东至东环路,西至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地,南至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地,北至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地)的土地,面积约1.7789公顷。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本次用地只转用不征收,生产队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