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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2-23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张学志因保管不善,将晋州市东胜街东,房屋建筑面积:104㎡,房屋所有权证:237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学志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