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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晋州镇李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英才路(玄成街至镜湖街)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8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255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87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554公顷。
(二)范围:李家庄村位于村南(东至玄成街,西至镜湖大街,南至晋州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晋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北至李家庄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英才路(玄成街至镜湖街)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jzs.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晋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