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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注销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0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清计名下位于晋州市滨河街昌盛巷18号,土地证:晋政国字(053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声明人:晋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