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晋州市2026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8 发布者:农业农村局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6〕13号)要求,下达我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70万元,用于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现将项目承担主体遴选要求进行公示。
一、申报主体条件
1.本市范围内从事粮油(玉米)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支持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扩种等任务的主体落实增产措施。
2.有丰富的粮油作物种植经验,辐射带动农户能力强,有从事粮油生产的技术人员,有适应生产需要的配套农机具及其他必需的经营条件,能够确保经营主体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以上。
3.项目实施面积不低于300亩,地块成方连片,基础灌溉条件好,交通便利。建设水肥一体化基础设施的要求以灌溉井为单位,整井建设。
4.新型经营组织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能够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搞好新技术示范推广,认真落实单产提升技术措施,并做好全过程记录。
5.有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对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农业农村局将从申报主体中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二、实施内容
1.实施作物:结合晋州市实际,实施作物为玉米。
2.支持方向:一是关键技术,主要包括气力播种、合理密植、水肥一体、低损收获、一喷多促等。二是田间装备,围绕精准调控,支持建设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水肥精准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田间装置装备。三是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开展种子包衣、分级筛选等播前处理。
3.奖补标准:统筹考虑技术措施内容、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综合计算。以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为主,建设相关田间装置装备的,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以其他实施内容为主的,每亩奖补不超过100元。单个主体奖补不超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复印件。
3.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备案表复印件。
4.灌溉设备、农机具、地块照片。
4.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纸质材料且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密封,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模糊不全、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四、申报截止时间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2日16:00。
2.报送地址:晋州市农业农村局401、402室。
附件:项目申请表、单产提升行动技术方案(参考模板)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