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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9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闫长海名下位于晋州市光明街西,房屋建筑面积:52.55 m。房屋所有权证:0134040159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声明人:晋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