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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9-28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康彦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晋州市朝阳路109号鸿伟商务楼1-0003号,不动产权证:冀(2024)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90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康彦波
2026年9月28日
发布日期:2026-09-28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