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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10-10    发布者:资源规划局

晋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晋州市晋总路19号康居佳苑三期10-1-401等15处,不动产权证:冀(2025)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92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晋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