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张振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小区禁养鸽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人员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局、市区办等单位积极对接,共商对策,合力加强养鸽规范管理措施。
国家关于信鸽的文件只有《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但对于能否在居住小区饲养鸽子没有明确规定。在《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在市区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
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及时清除。饲养信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中,也没有禁止养鸽的规定,基层执法人员也面临管理困难,在居民小区放养信鸽难免会影响到周围邻居生活,目前来看只能靠邻里间协调包容来处理。
我市将加强宣传,突出重点,要求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劝导饲养鸽子的业主,能不在小区饲养鸽子最好,如要饲养鸽子,要对饲养的鸽子进行规范的管理,搞好鸽舍的卫生,尽量避免对周边邻居的生活造成影响,主动搞好邻里关系,和睦相处。对违反《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将依法惩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向相关部门呼吁,出台饲养鸽子的相关规定,使对饲养鸽子的管理有法可依,减少对居民、小区的影响,减小对环境的污染,构建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营造文明养鸽氛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居民小区不文明养鸽现象,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通过居民小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部门对口管理以及入户走访等议事渠道和宣传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发动广大小区居民参与其中,共同劝导、监督,让不文明养鸽行为无处遁形,切实营造文明养鸽浓厚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