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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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共享单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其管理涉及交通、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多个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主体监管责任,加强对进入市场的共享单车企业、车辆、骑行人进行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执法手段加强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管理;不定期对经营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将共享单车骑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纳入社会诚信内容,对违法停车、私自占有、蓄意损坏等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加快推进电子围栏的规划建设,解决乱停乱放、摆放不整齐等问题。
在加强治理的同时,协同企业加强对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市民、骑行人在享受共享单车带来便捷出行的同时,共同维护好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