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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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347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人员与司法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对接,现就我市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晋州市下辖10个乡镇,原有13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事项下放(委托实施)到乡镇,现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19名,均为在编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

目前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初步实现了信息化,一是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无人机等执法装备


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均在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河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设置了管理账号,同时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统计、行政执法设备数量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及构成数据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等相关工作均在数据平台进行操作。

二、制定培训方案,加大培训力度

我市司法局按照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总要求,以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制定

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并严格落实培训方案要求,2022年度组织了三次,320余名乡镇综合执法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以会议、集中授课和网络学习、现场指导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协调各执法事项下放单位,根据下放事项分类确定培训人员及培训内容,针对性开展业务指导培训。

三、完善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制定了晋州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公布了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清单形式逐项界定乡镇综合执法队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厘清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乡镇与市直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按照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切实履行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协商制度,明确了联合执法联络人,对乡镇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开展联合执法。

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执法到位

我市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案卷评查、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实施监督。加强乡镇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落实《石家庄市行政执法基础保障监督制度(试行)》,以制度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经费、装备和信息化的保障力度。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