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晋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5号建议的答复
赵秋福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举办晋州新春灯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对于增强文化自信、丰富群众生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春灯会作为历史悠久、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民俗活动,承载着浓厚的文化底蕴与集体记忆。在宣传晋州、展示魅力晋州以及为企业提供宣传平台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单位内部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研讨,恢复新春灯会不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也为广大市民和游客在春节期间提供休闲游玩场景,极大丰富百姓的节日生活,让年味更加浓郁,还能为晋州带来更多的关注和发展机遇。5月21日,您作为我局开门教育阶段基层代表就举办新春灯会与局领导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围绕新春灯会的举办规模、主题设定、活动形式、宣传推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下一步我局将举办新春灯会列入下半年工作计划,重点推进解决。但举办新春灯会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涉及公安、消防、住建、宣传、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和领域的协同合作,我们已将举办新春灯会的设想向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得到政府领导支持后,我们将积极推动新春灯会的举办,促进文旅经济发展。
晋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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