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的通知规定: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平能力建设,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可以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与一定的补助。
为开展2025年晋州是《“晋”企探岗、“职”等你来》、《就业服务》专题栏目及“直播带岗”活动,我单位共花费资金96000元(详单附后)。
公示期为3天,联系电话:69128339。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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