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使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5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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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州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晋州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第十六条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平能力建设,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由河北方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2024年度5个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每个基地费用4000元,总费用20000元。
公示期3天,电话69128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