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3季度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依据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晋州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个月(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
2025年3季度3家见习单位,参加见习人员23名,发放见习补贴1026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电话:691283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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