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6年2季度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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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晋州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失业青年到就业见习单位参加见习,见习单位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给予单位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个月(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
2026年2季度2家见习单位,参加见习人员19名,发放见习补贴108378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电话:69128327。
附件:2026年2季度就业见习补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