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政办函〔2024〕1号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州市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14:54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晋州市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州市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发展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2024年在全市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社保等方面工作,有效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4年任务目标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快778套棚改安置房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新建口袋公园1个。(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全市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所,校舍面积2779平方米。积极推进第九小学新建及第七中学迁建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卫生户厕3137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市建档立卡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开展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八)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新增普惠托位28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九)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建立学生电子健康档案,组织脊柱健康知识宣传,推广普及龙引操,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青少儿脊柱健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4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30人以上,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二)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就业促进工程。推荐市级劳务品牌1个,推荐优化升级创业孵化基地1家,失业人员再就业89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和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1860人次。(责任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十五)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救助我市符合条件的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等“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0000元人民币,且不重复救助。(责任单位:市妇女联合会)
(十六)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500件以上,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七)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98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八)体育惠民工程。建设或提升标准化体育公园1个,建设更新行政村(社区)新型健身器材2处,建设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等2个。(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九)“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2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活动30场。(责任单位:市妇女联合会、市发展和改革局)
工程年度任务量有变更的,以最终石家庄市定任务为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动各项工程有序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约束,推动各项工程按计划实施。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强化推进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资源力量,及时有效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工程监理,努力打造标杆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培树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民生工程成效。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