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8 15:44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根据《河北省推进淮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水超采治理办〔2024〕11号)《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旱作雨养,切实减少地下水开采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4年,继续维持2023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0.6万亩任务。在小樵镇泉渡村,东卓宿镇陈家庄村,槐树镇候城村、北张里村、小彭村实施。
二、实施内容
旱作雨养种植就是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适当补助农户,将水浇地改为旱地,采取抗旱保墒耕作方式,利用自然降水发展农业生产,统一关停取水井,不再抽取地下水灌溉。实施区域以单井控制的水浇地面积为单元,集中连片实施。我市主要是将水浇地种植小麦、玉米等作物,改为旱地种植,或将小麦、玉米等耗水较多作物,改种为杂粮杂豆、甘薯、花生、油菜籽、油葵等抗旱耐旱作物,实行旱作雨养种植,亩均节水190立方米左右。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底。
三、资金数量、来源及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共503.90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04.2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99.644万元,补助标准为800元/亩,经公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承担旱作雨养任务的农户或经营主体。
四、实施区域
继续维持2023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区槐树镇、小樵镇、东卓宿镇3个乡镇,设5个片区,共6298.8亩,具体为槐树镇小彭、北张里、候城三个片区,小樵镇泉渡片区及东卓宿镇陈家庄片区。
五、实施步骤和重点环节
(一)编制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涉及乡(镇)、村)、实施内容、重点环节、进度安排、补贴标准、推进措施等。
(二)分解任务。根据任务指标,精准分解并落实到乡镇、村、农户、地块。乡(镇)、村情况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求2024年9月底前完成。
(三)面积申报。相关基础数据采集按照户申报、村审核、乡镇再审核汇总的原则,村委会是数据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对各村申报的基础数据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局加强对申报面积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乡镇根据分解任务指标,要逐村、逐户、逐地块核实面积,填写《晋州市旱作雨养种植项目核实面积清单》,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和农户三方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乡镇政府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公示资料报农业农村局,经过审核后实施。
(四)签订协议,规范实施。相关乡镇要与承担旱作雨养任务的村委会及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规范有序实施。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做好指导,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五)县级自验、市级验收。有关部门对实施面积、任务分解、公开公示、机井管理、种植作物、种植模式、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自验,市级负责对县级年度任务情况进行验收。要求2025年9月底前完成。
(六)进行考核,总结经验。迎接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及时总结工作典型做法。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七)兑付补助资金。按规定要求对实施旱作雨养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办理补助资金结算。
六、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
2024年8月底前,明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制定实施方案。
2024年9月底前,组织专家结合本地种植作物和种植制度,制定技术方案,组织宣传培训。
2024年10月底前,精准落实任务到农户、到地块,相关乡镇要与承担旱作雨养任务的村委会及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水利局、供电公司做好项目区内的取水井摸排工作,同时将取水井按顺序排号。
2024年10月-2025年9月,落实旱作雨养种植,对项目区内的取水井全部关停,落实关井措施和种植技术,防止项目违规现象发生。2025年8月底前完成县级自验。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晋州市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负责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相关乡镇等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水浇地退减、取水井统一关停、改种抗旱作物、压减地下水量等任务指标全面完成。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强化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任务目标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方案、任务分解、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并提供旱作雨养种植技术指导;财政局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的监督工作;水利局负责旱作雨养项目区内取水井的摸底、关停及监督工作,并定期检查做好登记;供电公司负责切断项目区内取水井的电力供应,确保顺利关停取水井;项目区各村委会负责农户的面积申报登记、核实、汇总及对农户实施旱作雨养做好监督工作,各相关乡镇加强对村上报面积的审核、汇总并对项目村实施督导。
(三)强化资金落实。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在用足用好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筹措补齐配套资金,确保农户将水浇地能够退得出、稳得住。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运用市场化办法,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农业节水。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等要求使用管理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时按要求足额发放到实施主体。严禁挪用资金、延时发放等,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
(四)强化项目管理。按照省、市方案的要求,落实项目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完善项目档案。要将承担任务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任务面积上图入册。建立项目到村、到实施主体、到地块的明细档案。建立包乡镇、包村责任制,项目村要安排村民代表积极参与,强化公示监督。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合理安排进度,明确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推动旱作雨养规范有序进行。要组织专门力量,不定期深入项目地块开展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要对组织领导、补贴机制、任务落实、种植模式、关井数量及措施、减少农业用水等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六)强化指导服务。要成立农业节水专家指导组,指导农民选用适合当地种植的抗旱耐旱高效作物和品种,向农民推介适宜的旱作雨养种植模式和技术,关键农时季节对农民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农民“水改旱”后种植收益不减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旱作雨养成熟种植模式、工作典型、节水成效等,引导农民发展旱作雨养种植,为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24年旱作雨养种植任务清单
附件
2024年旱作雨养种植任务清单
单位:亩
乡镇
实施面积
槐树镇
候城村
1328.37
槐树镇
小彭村
1100.5
槐树镇
北张里村
1808.29
小樵镇
泉渡村
971.95
东卓宿镇
陈家庄村
1089.69
合计
 
6298.8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