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2025〕2号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州市202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州市202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晋州市202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州市202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晋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政府研究决定,2025年在全市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8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农村物流服务提升工程。建成集客运、邮政快递、旅游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村级客货邮站点5个,新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1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开展全市74254名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组织脊柱健康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中小学生脊柱健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四、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开展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实现目标人群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五、就医购药便民服务工程。全市已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预约挂号端口全部接入“河北智慧健康”平台,鼓励支持社会办医院接入平台,实现患者在手机端预约挂号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8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七、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培育标准化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个以上,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40人以上,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九、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救助我市符合条件的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等“两癌”患病妇女。(责任单位:市妇联)
十、“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2名,建立“河北福嫂”进京津基地1个,开展巾帼家政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30场。(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发展和改革局)
十一、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完成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二、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卫生户厕1080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三、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提升工程。加强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联合检查力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十四、就业促进工程。推荐规范化零工市场1家,开展创业服务1450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89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五、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89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六、体育惠民工程。提升体育公园1个,建设城区街边球类场地1个,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广场舞、健步走比赛48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十七、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1662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八、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350件以上,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工程年度任务量有变更的,以最终石家庄市定任务为准。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抓总,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有关单位强化业务指导,扎实推动民生工程有序实施。市政府健全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相关任务目标力争于2025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