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0号
晋州市2025年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5年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河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决策部署,利用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实施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2025年第二批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下达我市资金20万元,用于扶持1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绩效任务目标
通过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聚焦提高本地粮油作物单产水平,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大面积均衡增产,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4000亩以上,推动玉米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提高10%以上。
- 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进度
(1)2025年6月底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2025年7月-10月,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3)2025年10月底前,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项目验收并拨付资金。
2.实施步骤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河北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6月底前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2)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对重点技术到位情况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以照片形式做好过程记录。农业农村局将进行核实。
(3)县级测产验收。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测复核。对于主体自行填报产量过高的,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项目实施主体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并准备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验收。
(4)公开公示。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全面总结工作情况,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建立并完善项目实施档案。
3.单产提升技术
(1)优化品种结构,稳定粒用面积。在保持夏玉米种植面积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用高产、稳产、抗逆、适宜机械化收获的玉米品种,提高播种质量,打好丰收基础。
(2)及时播种、合理密植。推广精量播种,抓好播种质量,做到播深一致、行距一致。合理密植施足底肥,在适当时期进行追肥作业。
(3)加强苗期管理,夯实群体基础。确保土壤墒情适宜,确保土壤含水量70%-75%为宜。病虫草害早防早治,播种后适时进行除草,适期进行一喷综防作业。合理化控促壮防倒,在玉米6-8叶期进行化控。
(4)紧抓管理,保障丰收。追施穗肥促成大穗,授粉期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授粉状况,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无人机低飞辅助散粉。
(5)适时机械收获。在不影响小麦播种的前提下,适当推迟收获时间,延长籽粒灌浆、提高粒重,实现增产增收。
(二)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营或托管种植粮油作物,助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申报主体需自营或托管种植粮油作物达200亩以上,申报材料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实施方案及《项目申请表》等,实施方案中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并上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资金补助环节。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为重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提升单产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提高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四)资金补助方式。实行以奖代补报账制管理方式,项目承担主体完成项目后,由农业农村局现场验收后,符合条件的及时拨付资金。
(五)资金补助对象及标准。项目承担主体为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每亩补贴50元,补贴面积4000亩,合计20万元。
乡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投资 |
拟补助资金 |
自筹资金 |
周家庄乡 |
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 |
购买农业无人机、牵引式免耕播种机、北斗导航自动驾驶系统 |
20万元以上 |
20万元 |
0.3万元以上 |
(六)资金安排。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农经股、财务股、种植业股、农技中心等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兼任。
(二)严格项目要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不重复支持,项目资金不用于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主体与享受绿色高产高效主体不重复。不支持生产经营出现异常或其他不适合承担项目的主体。
(三)加强督导调度。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年度终了,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附件:1.晋州市2025年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领导小组
2.2025年度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晋州市2025年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高立军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贾 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吴云青 崔翠娥 赵 恢 彭 超
领导小组在市农业农村局下设办公室,由贾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人员调配、督促检查等工作,保证各项措施到位。
附件:2
2025年度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县名 |
序号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领办合作社)名称 |
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品种 |
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斤) |
晋州市 |
1 |
晋州市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 |
刘习军 |
N3130183MF46901542 |
15533968816 |
玉米 |
4000 |
1.精细化整地、秸秆破碎进行还田。
2.合理密植,精细化种肥同播。
3.水肥一体化灌溉追肥。
4.植保无人机化控除草、专业化一喷多促。
5.玉米收割机适时进行晚收。 |
1235 |
市级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