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7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晋州市高产奶牛胚胎移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晋州市高产奶牛胚胎移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省级高产奶牛胚胎移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奶牛群体单产水平,充分发挥良种母牛的遗传潜力,加快繁育效率,有效保障我市高产奶牛的持续供给,更好完成项目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项目概况
2025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市高产奶牛胚胎移植补贴项目资金13.5万元,购买奶牛雌性胚胎54枚,用于我市旺源奶牛养殖场实施高产奶牛胚胎移植补贴。
二、绩效任务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移植高产奶牛雌性胚胎54枚,胚胎质量达到A级标准,移植准胎率45%(含45%)以上,有效提升奶牛场生产水平。
三、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一)补贴标准
实施高产奶牛胚胎移植,每枚补贴2500元。
(二)项目单位条件及要求
支持对象为实施高产奶牛胚胎移植的牛场,受体牛数量100头次以上。
(三)项目批复
1.我局根据资金下达和项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将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和补贴资金数量在晋州市政府网站或其所在乡镇政府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2.项目申报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我局重新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调整补贴资金或取消项目;剩余资金按照项目条件及要求,选择和确定新的项目承担单位并批复实施,没有符合条件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可统筹用于其它省级奶业振兴项目。
(四)项目实施及要求
1.我局按照《河北省2025年胚胎移植技术单位资质条件》,在晋州市政府网站公开招募胚胎移植技术单位,将审核合格的供货单位在晋州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供货单位在奶牛场予以公布,由奶牛场自主选择。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和胚胎移植技术单位签订三方高产奶牛胚胎移植合同,开始移植工作。
2.胚胎移植技术单位负责提供胚胎,制定科学合理的移植技术方案。我局协调组织胚胎移植技术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胚胎移植工作,三方共同确认胚胎移植数量和受体牛准胎数量,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
3.高产奶牛胚胎移植项目遵循奶牛繁育自然规律,实施期限为两年(从省级实施方案下发之日算起)。遇到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确需延后时必须向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报批。
(五)项目验收
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验收,配合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验收抽查工作。
(六)资金拨付
我局会同晋州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支付工作,合同签订后拨付50%补贴资金;胚胎全部完成移植验收准胎率在45%以上(含45%),拨付剩余50%补贴资金。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序号
|
奶牛场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胚胎移植数量(支) |
补贴资金(万元) |
1 |
晋州市旺源奶牛养殖场 |
马于镇赵家庄村 |
赵英学 |
54 |
13.5 |
合计 |
|
|
|
54 |
13.5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畜牧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畜牧兽医工作站全体为组员的项目领导小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格项目实施
加强对项目单位资格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与项目相关的申报、审批、验收等资料归档立卷。
(三)强化督导检查
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重大问题、共性问题及时上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坚决取消项目资格,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