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2025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20 09:36 来源:晋州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粮改饲项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4〕1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25年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粮改饲项目中央财政资金192万元,支持规模奶牛、肉牛等草食家畜养殖场,实施国家粮改饲项目。
二、绩效任务目标
根据《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到我市的任务为收储全株青贮玉米面积1.4万亩,收储重量3.5万吨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一)实施内容。对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收储企业收储优质饲草进行补贴,2025年,全市完成收储青贮玉米1.4万亩、青贮3.5万吨以上。
(二)补助对象。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等收储形式的主体倾斜。
(三)补助环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补贴。
(四)补助标准。每立方米储量按800公斤折算,收储完成后,按全市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储数量测算确定补助标准,每吨补助不高于55元。
(五)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通过事前申报、项目实施、现场验收等程序,根据实际收储量进行补助,多收多补、少收少补,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
(六)项目申报。将项目实施方案在晋州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组织召开粮改饲专题会议,宣传国家粮改饲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项目申报。
(七)确定实施主体。通过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报名,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在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项目政策公开透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公平公正。
(八)项目验收。项目开始前,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青贮窖容积测量,收储完成后再次测量,核算实际收储量和补贴资金,将青贮饲料收储数量和补贴资金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九)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长任组长、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畜牧兽医工作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粮改饲工作。
(二)强化项目监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财政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2025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主体遴选、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等工作,本着“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储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禁超范围列支、挪用、套取或骗取项目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规范实施。
(三)加强项目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粮改饲项目政策。
(四)强化技术指导。畜牧兽医工作站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一线提供技术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养殖场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养殖--种植”一体化生产和青贮专用添加剂产品应用,提高收储质量。
(五)及时报送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填报全国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按时上报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