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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州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28    发布者:交通局

晋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相关业务科室

为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强化开展,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晋州市2024年“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晋州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318       

 

 

 

 

 

 

 

2024晋州市交通运输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晋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深化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达到100%。提高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率,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发现案源要及时立案处理,做出处罚后要及时公示,提升随机抽查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各单位要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要求,动态调整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将调整后的抽查事项及工作指引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履行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线下、线上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和每次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抽取过程要公开、公正,开展实地检查要规范、严谨。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抽查资料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签字完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加强跨部门联合。大力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以“一业一查”检查事项清单为指导,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被检查对象所涉及抽查事项的交集度,按照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联合抽查,实现对经营主体“一次上门、集中规范、全面整改”,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四)强化后续处置。单位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原则上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后续处理结果,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防止后续监管脱节。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强化宣传培训。单位要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抓好《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指引等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件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检查方案,提高检查效果,确保全面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单位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抽查前要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查检查,认真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复核人员要把好审核关,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方案作废、检查结果录入错误等现象。

严格抽查纪律单位要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不断深化联合抽查和差异化抽查模式,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抽查检查行为,减少对经营主体的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严肃抽查检查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权力滥用、寻租和其他不廉洁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监管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