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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卫生健康局职能设置

发布日期:2024-10-15    发布者: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石办字[2018]67号)、《中共晋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晋州市卫生健康局加挂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的通知>的通知》(晋机编[2023]8号) 制定本规定。晋州市卫生健康局(简称市卫生健康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加挂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石家庄市委和晋州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关于主要职责

2019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晋州市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晋办字[2019]20号)的基础上、根据《中共晋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强化以下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领导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配合上级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起草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

(二)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三)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科研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市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云恒;办公电话:84322238)。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二)人事(负责人:张丹;办公电话:84316751)。制定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三)财务(负责人:范英力;办公电话:84316575)。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医疗器械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股)(负责人:董优;办公电话:84316709)。主要职责调整为: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负责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负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五)传染病防控与免疫规划股(医疗应急股)(负责人:冯飘;办公电话:84337272)。主要职责调整为:组织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发展规划、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拟订全市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全市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接种服务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组织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负责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承担全市传染病应急体系、能力、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传染病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

(六)医政股(医改办)(负责人:张桥;办公电话:84316815)。增加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工作职责;组织实施西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规范以及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

(七)基层卫生健康(公共卫生科)(负责人:鲍进宙;办公电话:84316773)。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妇幼健康股)(负责人:李丽;办公电话:84318104)。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九)爱卫股(健教所)(负责人:田文博;办公电话:84322978)。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牵头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拟订健康晋州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晋州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健康晋州建设任务监测评估办法,并组织考核评估;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中医药股(负责人:阎博;办公电话:84316763)。制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用药安全和临床疗效;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晋州市晋州镇和平街3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

6月1日-9月30日)14:30-17:30

负责人:彭培生

联系电话:843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