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生态环境分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6-01-06 发布者:生态环境局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文电、会务、值班、档案、督查、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纪检监察、人事(老干部)、财务、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工、青、妇、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及重大调研课题调研工作;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对外联系工作。
(二) 管理股:负责辖区内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辖区内减排目标的落实、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落实、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环境统计、晋州市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对上衔接和对内工作分解、晋州市放射源(辐射)污染防治对上衔接和对内工作分解、晋州市水污染防治对上衔接和对内工作分解、晋州市固体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对上衔接和对内工作分解、晋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对上衔接和对内工作分解;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大队
1、大队办负责对接上级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承担上级转办、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案件交办、督办;负责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市域内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等;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异地执法。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执法中队
一中队负责晋州市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包括铁路南工业路两侧)环境监管工作及市直部门企业监管;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队负责晋州镇、周家庄乡(子城闸至东大桥307南侧铁路北侧)环境监管工作及市直部门企业监管;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中队负责槐树镇、小樵镇环境监管工作及市直部门企业监管;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中队负责东卓宿镇、马于镇环境监管工作及市直部门企业监管;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中队负责东里庄镇、桃园镇环境监管工作及市直部门企业监管;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中队负责总十庄镇、营里镇环境监管工作及市直部门企业监管;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中队负责机动车、餐饮油烟、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控中心:负责对晋州市的环境空气、水(地表水、地下水、灌溉水、饮用水等)、土壤、噪声等多种环境要素进行定期监测;负责本市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定期监督监测;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污染纠纷监测;负责企业自行监测监督管理;负责省厅市局要求的各类监测数据报送;负责配合执法中队开展执法监测。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中心:负责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控监督管理;负责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督管理;负责秸秆焚烧在线视频监控监督管理;负责大气环境预警预报;负责牵头国家、省、市控空气站监督管理。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法制办:负责行政处罚、案卷审核、移交移送、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晋州市和平街211号
办公时间:夏:8:30-12:00,14:30-17:30
冬:8:30-12:00,13:30-17:30
负责人:李佳航
联系电话:8432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