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落实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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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负责谋划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调与国家、省、市相关规划的衔接,提出落实推进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落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年度计划,督导检查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拟订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转移对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对接合作,负责联系沟通信息反馈及项目跑办,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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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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