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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交警借助农村“大喇叭” 传播交通安全之声

发布日期:2024-07-08    发布者:公安局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到桃园村借助“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声音响彻千家万户。

活动中,宣传民警走进村委会播音室,充分依托农村大喇叭收听率高、传播面广的优势,针对农村“一老一小”“务工群体”等重点群体,围绕不要驾乘违法超员车辆,不要违法载人,拒绝疲劳驾驶、超限超载、公路“双违”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如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和路面遗洒、刹车失灵等突发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等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结束后,民警还通过发放《道路交通安全三十诀》等宣传资料和摆放交通安全展板、悬挂条幅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了酒后驾驶、驾乘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违法载人、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严重后果和危害,以此倡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交通违法,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此次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潜移默化于群众心中,有效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