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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司法局新春调解第一课

发布日期:2025-02-24    发布者:司法局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 “第一道防线”作用,2025年2月19日,晋州市司法局在总十庄司法所举办了调委会主任调解案卷培训会,党组成员、副局长牛运良同志主持会议,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河北省调解专家、晋州市疑难纠纷调委会主任李正波传经送宝,充电赋能,总十庄司法所全体、司法局人参股、总十庄镇各村调委会主任参加会议。

首先,牛运良同志强调了各村调委会主任在调解工作中的重要性。他指出,调委会主任是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的核心人物,是基层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调解案卷不仅是调解过程的完整记录,更是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其规范性直接关系到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各村调委会主任要高度重视案卷书写的规范性,确保每一份调解案卷都能准确、有效、真实。  

随后,李正波主任详细讲解了调解案卷的书写标准和书写注意事项。从案件受理、调解过程记录、调解协议书撰写到案卷归档等环节,逐一进行了细致说明,在常见易错问题和细节注意事项方面,李主任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案卷填写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例如,在案卷填写中,务必确保调解当事人基本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在调解调查笔录中,要客观、详细地反映各方陈述和争议焦点;在调解协议书撰写中,要确保达成的协议合法、明确,避免产生后续纠纷。

培训过程中,调委会主任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在答疑环节,李正波主任耐心解答了大家在日常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分享了实用的调解工作技巧并进行案例剖析。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对提升调解案卷书写水平及调解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过此次培训,各村调委会主任不仅掌握了调解案卷的规范化书写方法,还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下一步,晋州市司法局将继续大力开展“高质量调解年”活动,加大相关培训活动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为构建和谐晋州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