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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2025年第十九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7-24    发布者:公安局

 

晋州市2025十九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晋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根据《晋州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晋州市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晋州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我市2025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71日至11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晋州市公安局:保安服务业检查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监管;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监管;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监管;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监管爆破作业单位监督检查;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

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由晋州市市场监管局所监管的我市投资类行业、纺织行业、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获证企业

(二)抽取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共计不低于3%。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晋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由晋州市公安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市有关部门为:晋州市市场监管局。由晋州市公安负责此次联合抽查的安排部署、总体协调、统筹推进;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配合协作,确保联合抽查行动有序进行。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

    按照要求,晋州市公安要做好牵头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到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确保本次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 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

    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被检部门负担

在联合抽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有效性,避免增加被检部门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

    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严格按照《2025年晋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