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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保护野生鸟类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5-11-20    发布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广大经营者、消费者朋友们:

野生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蓝天精灵”。近年来,部分群众对云雀、画眉、鹦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认知不足,非法猎捕、交易、饲养等现象仍有发生,严重威胁候鸟迁飞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落实检察建议整改要求,共建“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长效机制,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经营,坚决对野生鸟类非法交易说“不”

1.全市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单位、电商平台及物流寄递企业,严禁收购、出售、运输、食用任何来源不明的野生鸟类及其制品。

2.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保护野生鸟类”警示标语,公示举报二维码,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

3.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疑似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一律拒绝入场并第一时间报告。

二、文明消费,自觉抵制“野味”陋习

1.不购买、不食用、不饲养非法来源的野生鸟类;不发布、不转发相关违法广告和交易信息。

2.发现流动摊贩、网络直播间、社交群组涉嫌贩卖野生鸟类,立即拨打12315或110投诉举报。

3.积极劝导亲朋好友远离“吃野味”陋习,以文明健康消费引领新风尚。

、广泛宣传,营造“爱鸟护鸟”浓厚氛围

1.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社区、电商网点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栏、短视频平台,滚动播放“保护野生鸟类”公益海报和科普视频。

2.积极转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奖举报通告,扩大群众知晓度。

3.鼓励成立观鸟协会、护鸟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栖息地巡护、鸟类监测、科普宣讲等公益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

、协同联动,共筑执法监管“铁篱笆”

1.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将持续开展“清风行动”“清网行动”,对花鸟市场、农村集市、餐饮场所、网络平台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

2.对顶风作案、屡查屡犯的市场主体,依法从重处罚,并列入失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重大违法线索,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保护野生鸟类,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让我们携手并肩,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法治的力量、市场的自律、社会的温情,为候鸟迁飞保驾护航,为建设生态晋州、美丽河北贡献每一个人的力量!

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15举报违法线索。

 

                                     

                                    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