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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财务审计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2    发布者: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服务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离任审计和清算审计。
一、比选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在河北省内具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执业团队,在晋州市有办公场所,固定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在10名以上,并具备调配短期内完成工作所必需的专业人员的资源和能力。
7.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保密制度。
8.有良好的客服意识,能积极主动为公司提供审计、审阅服务。
9.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加本次比选: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处罚;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以上。
10.如果以分所名义参与本次比选,应提供总所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基于比选资格要求和流程,请贵单位提交以下应选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全部提交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密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
4.项目服务方案。
5.2024年以来至比选时间前业绩复印件。
6.比选申请人报价函。
7.其他比选申请人认为要补充的资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每日8:30至17:30(北京时间)报名并提交比选文件,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11-84314113,地址:晋州市健康街36号(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5楼社会事务组)